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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刀法

作者:炉包  发布时间:2018-07-15 16:34  字数:3245 

  “因为死者床头柜的闹钟时间被定格在四点十分。”雷昀接过话茬解释说道。

  “闹钟?可能是早就停了吧?”李凯不解地追问。

  雷昀摆摆手,笑道:“不,是凶手把闹钟停掉的,特意给出了死亡时间。”

  “闹钟原本调的时间为六点三十分,电池已被反向放置,短路烧毁了电路板,而且,闹钟有擦拭的痕迹,并检测出血迹残留。”

  “福寿小区到盛世名城......喔,步行再打车?然后时间需要......”魏源边做笔记边小声嘀咕。

  吕振华敲了下桌子,不满地皱了下眉头。

  “魏队,刚才雷昀已经提到过,跟福寿小区的案子大概率并不是同一凶手。”陈曦微微挑了下嘴角,而后看向雷昀耸耸肩。

  “喔,没事,多几种假设总没坏处吧?你继续说尸检情况。”魏源似有尴尬地笑了一下。

  “好,”陈曦点点头,扭头与雷昀快速交换了下眼神,而后说道:“死者颅骨完整,未见致命击打伤,脑组织无出血等损伤迹象,但因死者头皮等组织已被剥离、破坏,不排除有轻微打击伤的可能性。”

  “身体未见骨折;脏器完整、无利器刺伤及击打伤痕迹;喉骨无挫伤,也已排除机械性窒息死亡的可能性,这方面李凯法医可以说明。”

  “对......”

  李凯听到陈曦点他的名,急忙应声想做补充说明,可刚一开口又被陈曦打断了。

  “死因......应该为失血过多致死,”陈曦皱眉停顿了一下,摇摇头说:“体表组织大面积受创失血过多足以致死,但脏器被摘除可能会致使受害人猝死,现在还难以断定凶手是在受害人已死还是在失血过多濒临死亡的时候摘除的内脏.......”

  “脏器摘除也会造成失血过多,到底是哪种失血过多致死......对案子侦破没啥影响吧?陈曦你没必要把精力放到这上面吧?”李凯忍不住插嘴。

  陈曦面色凝重地摇摇头:“不,虽然对致死的结果没本质影响,但这过程可以反映出凶手当时的犯罪心理,摘除内脏的时间点不同会对他想要的效果产生明显的差异。”

  “效果?凶手是想......”李凯挠了挠脑袋。

  “分尸的步骤会直接关系到受害人的死亡时间,确切说是关系到他需要忍受多长时间的痛苦才能得到死亡的‘解脱’,很显然,凶手对这个过程的长短非常在意。”陈曦沉声说完,咬着嘴唇摇了摇头。

  “你继续说。”吕振华稍微等了片刻,而后催促道。

  “就致死的手法来看,这起案子比福寿小区那案件更为残忍、娴熟,凶手在割除受害者皮肤、肌肉组织的时候避开了主动脉、筋腱,这样做可能有两个目的,一是尽量让受害人延缓死亡从而遭受更多的痛苦折磨,二是......可以较为完整地将主动脉、筋腱剔除出来,从而得到更为完美的‘烹饪食材’......”

  陈曦又停顿下来,嘴角微微抽搐了几下。

  会议室陷入沉默,警员们脸上混杂着震惊、愤慨等一系列表情,吕振华咂着嘴唇也没催促。

  可以想象受害人当时要忍受多大的痛苦:全身的肌肉被一片片割除,而且是从外到里分层剔除,而后是筋腱的剥离,然后内脏被摘除,最后一步才是主血管的分离......

  活生生被抽筋扒皮分尸,那生不如死的滋味......或许受害人当时唯一的念头就是希望能死地快一些。

  现实版的凌迟!千刀万剐分尸致死!

  现在还不知道死者生前的所作所为,但哪怕他是罪大恶极、十恶不赦,也不该以如此残忍的方式来致死吧?

  没人有权利剥夺一个人的生命,而且还是以这样极端残忍的方式;如果他有罪,也应该由法律来判决。

  陈曦将一副照片投影局部放大,与雷昀对视一眼点点头,而后继续说道:“从‘刀法’来看,该案凶手更为专业,肌肉碎片的切割面平滑、连贯、顺畅,用一个不太合适的词语来形容便是......游刃有余;而之前福寿小区案件中死者被切割掉的肌肉碎片显得参差而不连贯,多处显示出二次或多次切割的痕迹。”

  “由此可以推断出这两起案件的凶手大概率并不是同一人。”

  魏源摆摆手打断了她的话,皱眉问道:“有没有可能......是因为凶器的原因?同一凶手,但两起案子使用的凶器不同,因为锋利程度的差异所以造成切割面痕迹差异很大?”

  “或者是同一件凶器,但凶手在福寿小区作案后又将凶器打磨得更锋利?”他又补了一句。

  陈曦摇摇头:“从伤口痕迹来看,两起案件的凶器应该都是匕首,但难以看出锋利程度的差异,换句话说,在福寿小区案件中凶手使用的匕首也是足够锋利的,而肌肉碎片切割面的参差不平......我认为那是因为凶手手法的原因,跟凶器并没多大关系。”

  “手法......”吕振华咂了下牙花根,而后看向陈曦问道:“凶手的职业可能是?”

  “有可能是外科医生,或者具有相关技能的凶杀案惯犯,比如......一名手艺娴熟的屠夫,在有过杀人经历、对人体构造深入了解之后,也是有可能完成这种程度的分尸杀人,总之,凶手应该是具有较为娴熟的肌肉切割、剔骨的职业水准。”陈曦皱眉沉吟说道。

  “医生......”

  吕振华吸了口烟,手指敲打着桌面,眼睛频繁眨着。

  “陈曦,福寿小区的案子......凶手也极有可能是医生对吧?”魏源插话问道。

  “对,是有这种分析假设,”陈曦点点头,而后微微摇头:“不过还是有些不同。”

  “在福寿小区案子中,我跟雷昀推测凶手可能是一名中医,或者至少具有一定中医知识,比如......懂些中医知识的麻醉行业医务人员?但从手法来看,应该不是外科医生,除非他是一名基本没动过手术刀的外科医生。”

  “而现在这起案子,就目前的尸检情况来看,并未发现与中医相关的痕迹,手法更像是医术精湛的外科医生所为,当然,我前面也已说过,凶手也可能是其它肉类分割行业人员。”

  雷昀点点头,接过话茬说道:“简要来说,两起案子的凶手所展现出的职业特点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所以我跟陈曦推测并不是同一凶手所为。”

  “还有一种可能......”他猛然皱起眉头。

  “对。”吕振华点了下头。

  “什么意思?”魏源有些摸不着头脑。

  雷昀呼了口气,沉声说道:“也有可能凶手确实是同一人,但他刻意制造出了分尸手法的差别,可是目的呢?有些说不通......”

  他皱眉摇摇头,没把话说完。

  两起案件中,存在多处“雷同”的点--比如受害人被束缚、手机丢失、被分尸(虽然程度方面差异很大)、现场痕迹被破坏等等,这些都会让警方将两起案件联系起来,而凶手再去制造“差异”显得毫无必要。

  不去除明显相似的线索、迹象,反而在相对来说不那么明显的分尸手法方面“故弄玄虚”?

  这显然是有些不合逻辑。

  或者凶手就是想以虚虚实实、半遮半掩的手法来误导警方的判断?卖弄、挑衅?

  雷昀一时间也难以考虑明白。

  “怎么就说不通?”魏源追问道。

  “这个疑问先一放,”吕振华摆摆手,目光越过雷昀投向陈曦,问:“其它方面?”

  “死者指甲内未见他人皮肤组织残留,而就已还原位置的肌肉碎片来看,并未发现剧烈挣扎反抗的挫伤痕迹,说明受害人在被制服、分尸的过程中毫无反抗、还手的余地。”陈曦说道。

  “但是死者右手中指指甲内留有白色粉末状物质。”

  她停顿下来看向雷昀。

  “腻子,客厅走廊的墙壁有一处抓挠痕迹,痕迹为自下而上倾斜方向,可能是死者当时想挣扎反抗,但并未做完动作。”雷昀点点头。

  而后他又微微摇头,补充说:“这处位置距离入户门较近,但也不能就此推断出凶手是经受害人开门入户,也有可能是持有钥匙,受害人听到动静后来到客厅查看,而后被凶手入户以暴力手段限制其行为。”

  “但比较来看,受害人为凶手开门的可能性更大,因为凌晨时分正是熟睡的时候,钥匙开门的声响很难被察觉,如果受害人当时服用了艾司唑仑等药物的话,就更没有可能听到开门声响。”

  “是否服用了镇静、抗抑郁类药物,还要等化验结果,如果确认服用该类药物,那么持有钥匙的可能性就基本可以排除。”陈曦点点头插了一句。

  “也不能排除吧?或者受害人确实没听到开门声,但是被别的声响惊醒?比如凶手在客厅弄出了大动静,比如凶手手机响了?”董开平反问道。

  “对,确实也存在可能,但综合来看,还是受害人给凶手开门的可能性更大一些。”雷昀笑道。

  吕振华摆摆手:“先不要争论,陈曦你继续,还有没有其它方面?”

  “有,关于情杀嫌疑方面......”

  陈曦点点头,正要把话说下去,李凯咋呼了一声将她打断。

  “那啥,陈曦啊,还是我来说吧,有表达不到位的地方你再补充?”

  他一个劲地朝陈曦眨巴眼使眼色,一副“你懂的”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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